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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市场供应和监测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7-09-28 点击:

各县(市、区)商务局、经济开发区商务局:

??? 2017年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,为贯彻落实《关于2017年国庆期间加强消费促进做好市场监测供工作的通知》(浙商务明电﹝2017﹞6号)精神,切实做好国庆节市场供应和监测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工作责任

各地商务局要加强领导,高度重视节日市场供应保障工作,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,明确职责分工,落实工作责任,对节日市场可能出现的隐患进行认真分析,针对市场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部分农产品供需不平衡、价格大幅波动等异常情况,做好应急准备工作,适时运用储备和调运政策,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供应不断档、不脱销。要深入经营一线,调查分析市场形势,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。

二、丰富节日活动,努力扩大消费

各地商务局要按照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消费工作的意见》(浙政办发﹝2013﹞104号)和《浙江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举办“2017浙江金秋购物节”的通知》(浙商务联发〔2017〕37号)的要求,充分利用举办“2017台州金秋购物节”和中秋国庆节旺销时机,组织企业大力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,培育消费热点;并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。同时,严格执行省政府第333号令,强化活动的安全保障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,维护消费促进活动的安全与稳定。

三、精心安排商品,保障节日供应

各地要及早对节日期间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,特别是粮、油、肉、蛋、禽、菜、奶等商品的供应作出安排,组织开展产销对接活动,指导企业拓展采购渠道,适当增加重要生活必需品库存,确保市场供应充足。

四、做好监测分析,及时报送情况

节日期间,各地要做好节日值班和市场监测工作,指导、督促企业及时准确填报数据(国庆期间数据报送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),准确把握重要消费品市场供求、价格变化情况,加强市场分析和预警。?

台州市商务局

2017年9月26日


(联系人:张蒙娜手机:15706806775邮箱:2154075954@qq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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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.台州市国庆期间数据报送要求

附件2.台州市2017年国庆期间重点流通监测系统报送名单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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